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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回扣收入须纳税

1999-11-28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赵鹏 通讯员叶阳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赵鹏通讯员叶阳)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全国各地方税务局对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证券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一些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大户股民在自己公司开户交易,制定了一些奖励办法,通常是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对于这部分收入股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股民就该问了,国家不是规定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吗?不错,国家是有这项规定,但是前文所提的收入属于股民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不属于个人股票转让所得,所以不适用国家的这项规定。

那么,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如何缴税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项及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股民应按回扣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此税款由证券公司向股民支付回扣时代扣代缴。1999年底前,各地税务机关应责令辖区内尚未办理个人股东帐户资金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登记手续的证券公司要限期办理或补办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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